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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劉夢熊同案兩被告 判囚5年及7年

【明報專訊】全國政協前委員兼東方明珠前副主席劉夢熊,早前洗脫串謀詐騙東方明珠與聯交所及洗黑錢罪名,同案被裁定罪成的另兩名女被告,昨日則分別被判囚7年及5年。法官判決時形容兩被告行為邪惡,透過聯交所發布虛假資訊,將影響公眾及投資者對本港交易市場的信心。

官:行為邪惡 損投資信心

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串謀詐騙及洗黑錢5項罪名成立的次被告翼小紅(46歲),被判囚7年;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兩項罪名成立的第三被告葉瑞娟(45歲)則被判囚5年。

法官指出,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有人在事件中蒙受經濟損失,惟東方明珠當時正陷財困,很需要收購油田項目以逃過被除牌,各被告利用東方明珠的需要去串謀詐騙對方,行為邪惡。法官又說,涉案公告及通函的內容重要,若當中涉及虛假成分,公眾會感到被騙。東方明珠的股東更供稱,有關公告對外發布前,會預期當中所提及的內容真實無誤及會預先作審查。由此可見,上市公司的資訊對公眾及股東的重要性,本港為知名的國際金融中心,各被告的串謀詐騙行為會影響公眾及投資者對交易市場的信心。

雖兩被告背景良好,惟法官認為控罪嚴重,即使她們沒有犯罪紀錄,也不足以成為減刑理由。葉瑞娟串謀他人詐騙自己所屬公司,更是違反誠信。

【案件編號:HCCC5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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