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定「鄰舍會」 積極參與維修招標
【明報專訊】名為「鄰舍會」的業主組織,積極參與伊利莎伯大廈的維修事宜,包括推薦註冊檢驗人士執行驗樓令、與物管公司及顧問公司篩選工程承辦商等。民政處證實,該組織並非法團、業委會,亦並非按大廈公契成立。反圍標大聯盟則稱,鄰舍會是沒有權責的機構,委員不需申報利益,在不受監管下處理大額維修工程,或對業戶不公。
民政處表示,鄰舍會是由部分伊廈業主於2013年自發成立,但非根據大廈公契成立的業主或大廈管理組織,因此民政處無法定權力監管其工作。
鄰舍會會長:業主通過成立
被問到鄰舍會代表性及其職能,伊廈業主、西班牙裔的會長大都(Juan Dedeu)回覆本報稱,已召開特別業主大會,由業主通過成立鄰舍會,並選出8名委員,目標是與物管公司處理強制驗樓及驗窗令事宜。他稱,伊廈以往數次嘗試成立法團,皆因缺乏業主支持而失敗,故此成立鄰舍會較適合。
伊廈業主於2013年5月7日獲發屋宇署的強制驗樓令,但據大都發出的信件顯示,在驗樓令發出最少兩個月前,他已向其他業主發信,提出要商討維修外牆事宜,並邀請有興趣的業主填寫回條,到其家中開會,並品嘗西班牙炒蛋及中國茶。
其後,大都再發信提出成立「業主委員代表團」。自此他多次以鄰舍會會長名義向業主發信,其中一封於業主大會表決維修方案兩星期前發出,稱相信伊廈修葺後單位會升值,如果推遲一年,建築成本會上升,又稱最低價的外牆翻新工程完成後,大廈外觀會「很不美觀」,而且沒有保證。
開會由博德顧問講解 業主質疑沒選擇
2013年10月,物業管理公司佳定代鄰舍會發出通告稱召開鄰舍大會,其中一項議程為「報告業戶對鄰舍委員會推薦聘任註冊人士的意見」。出席會議的業主吳小姐表示,會上由顧問公司博德講解處理驗樓令的安排,但沒有其他顧問公司供業主選擇,也沒交代其他落選公司數目及原因,她認為鄰舍會及佳定應交代詳情及聘請價錢。
而於業主大會表決前,佳定及博德去年5月13日於報章公開招標,邀請有意工程承建商投標。據鄰舍會發出的信件顯示,鄰舍會、佳定與博德在房協私人樓宇維修工程參考名冊隨機抽選部分公司,最終由鄰舍會、佳定與博德一同篩選10間承建商投標,當中8間回標。該信件同時顯示,開標後,鄰舍會曾面試最低標價的4間公司。
物業公司顧問公司預先篩選承建商
有佳定職員稱,預審是為節省時間,讓業主集中考慮數間較好的承建商,又稱鄰舍會一直參與維修事宜,會議紀錄有張貼大堂,「但從來沒有人提出欲加入或不滿意做法」。但業主高小姐稱,自己與一些業主曾多次嘗試接觸大都希望加入鄰舍會,但未獲回覆。
律師鍾卓成認為,鄰舍會類似街坊會組織,缺乏法律基礎,難以代表業主作重要決策。他稱,預審屬常見做法,用意是先篩走不合格的承建商,但除非鄰舍會業主獲得授權,否則不應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