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廣告官司下月聆訊
【明報專訊】政府上月推出新一輪政改宣傳,以「2017一定要得」為口號,在各大電視台及電台播放政改宣傳廣告,有市民認為有關廣告含有政治成分,要求法庭頒令禁止相關媒體繼續播放有關廣告。案件排期於下月5日聆訊,處理上述禁制令申請。
申請人為曾入稟司法覆核挑戰政府關閉「公民廣場」、自稱退休攝影記者的張德榮,暫定答辯人分別為通訊事務管理局及政府新聞處聶德權。根據入稟狀,申請人一方認為政府旨在透過政改宣傳廣告《2017一定要得》,宣傳特首最終政改方案的好處以圖影響民意。由於廣告明顯帶有政治成分,播放廣告的媒體因而違反《廣播條例》,申請人一方遂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電視及電台播放有關廣告。
多名議員曾在立法會財委會中多次追問局方指政改宣傳是否有違廣播條例;局方重申政府宣傳片不受廣播條例規管,政改涉及500萬合資格選民的政治權利,屬於政府重要施政理念,也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強調宣傳片符合政府的內部指引。預料立法會將於下月就政改方案投票。
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政府於2013年底至今年3月初,在各大電視及電台播放8條與政治發展有關的宣傳片段及聲帶。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政府花費1900萬元於政改諮詢工作上,包括製作及播放電視及電台宣傳片。
【入稟編號:HCAL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