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5日),河南男子楊波濤收到了商丘市公安局前進分局出具的《終止偵查決定書》。2004年,因為捲入一宗強姦、殺人、碎屍案,他被商丘中院判處死緩兩次,還被判處無期一次,均因「事實不清」被河南高院發回重審。
兩判死緩 均因「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據《澎湃新聞》報道,去年1月,商丘市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回起訴。2月,商丘市公安局因「不能在法定羈押期限內辦結,對犯罪嫌疑人楊波濤取保候審」。被關押10年後,楊波濤離開了看守所,回到了家中。今年2月10日,商丘市公安局前進分局向楊波濤出具《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
本周二,楊波濤收到了商丘市公安局前進分局出具的《終止偵查決定書》。《決定書》稱﹕「我局辦理的2001.8.16李月英被殺案,經查明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該案是楊波濤實施的,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83條第2款之規定,現決定終止對楊波濤的偵查。」
楊波濤盼對當年辦案人員追責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楊波濤稱他下一步將申請國家賠償,要求辦案機關登報道歉,還希望對當年的辦案人員追責。
記者﹕你是怎麼捲入這宗案件的?
楊波濤:2001年8月,我在商丘市做自己的電器商行,生意做得不錯,一年可以賺五六萬,買了房子也買了車。我妹妹的同學李某某要出去打工,說來我這裏借住一下。但她沒來。她家裏人也找不到她,只好報案。商丘市公安局梁園分局後來找到了6塊被切割的屍體。
當時警方找到了我。測了指紋以後,警方說沒有我的指紋,把我放了回去。
2004年6月,警方又找到了我,就再也沒有把我放回去。警方為了立功,惡意辦錯案。他明明知道指紋不是我的,還隱瞞了這一點,開庭的時候也不出示。
記者﹕收到終止偵查決定書是什麼樣的心情?
楊波濤:要是能夠法院直接判無罪或者是檢察院不予起訴更好一些。有這個文件,基本上也能確定我不是犯罪嫌疑人了。
記者﹕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
楊波濤:下一步,我希望申請國家賠償,要求公檢法登報向我道歉,他們能夠盡快給我一個說法,了結這個事情。我還希望追責,查處當年的辦案人員。
我要求公檢法登報道歉,因為他們的行為給我的名譽造成了影響。因為事情沒了結,我在老家沒法待,別人用不一樣的眼光看我,背後議論我和我家人,這樣我確實沒臉見人,心裏可能也有陰影和障礙。我自己心裏知道不是我做的,可是事情沒了結,別人不知道我的清白,它就一直是一塊心病。
記者﹕當初為什麼會認罪?
楊波濤:他把我關起來,不讓我睡覺,十來個人輪流打我,各種手法都有:把我吊起來,抓我的頭髮,掛起來打藥水、灌藥。他們還把我妹妹和我女朋友抓起來折磨她們,最後我沒辦法只好認了。哎,這些事情都不堪回首。
記者﹕現在身體怎麼樣?
楊波濤:從看守所出來以後,我去醫院體檢了。頭髮有一塊被扒沒了。腰也彎了,駝背。關節炎,腸炎,還有好多慢性病和後遺症。醫生說,我這個要慢慢治療,吃藥會好一點,但也不能完全好。我現在每天吃藥,一天吃三四種藥,每天要吃七八粒。出來這一年,治病吃藥都花了一兩萬元了。
記者﹕案子能夠翻案,你覺得最主要的因素是什麼?
楊波濤:首先是他們沒證據,沒有作案時間,沒有作案地點,沒有作案工具,指紋鑑定也不是我。再就是我爸這些年來的爭取。為了打官司,房子也賣了,車也賣了,還到處借錢,家裏還有好多外債,真的被害慘了,家破人亡。耽誤了我10年青春,多少錢也買不回10年青春。
記者﹕你以前有個女朋友,還準備結婚了?
楊波濤:被抓之前我是有個女朋友的,她等了我幾年,後來就沒有再等了。我出來以後,我姐說她已經結婚生孩子了。我打了電話聯繫她,她哭了,我也很傷心。她現在結婚生孩子了,我也不好打擾人家。
記者﹕那你有找新女友嗎?
楊波濤:現在沒有合適的人,年齡也大了。這也是個比較傷心的事情。年齡大了不好遇見合適的人,這十來年太耽誤了。
我父親打官司那些年得了一身病,我出來以後不到一年他就去世了。家裏變故太大了,對我個人來說是個悲劇。
記者﹕你現在有工作嗎?
楊波濤:之前走在街上什麼小廣告都去翻一翻,後來也去親戚的藥廠打過一段時間的工,今年過了年以後就沒幹了,回到了村子裏,幫我媽做做農活,學學英語。現在也就是種地掙點錢了,沒有穩定的工作,暫時沒什麼收入,比較困難。等這個案子了結,我就去鄭州或者廣州工作。
記者﹕怎麼學英語?
楊波濤:我是鄭州大學畢業的大學生,覺得以前沒學好,在看守所待了那麼久也忘了很多。我的同學現在有的自主創業,有的出國留學工作。我覺得很遺憾,我浪費了10年的時間,耽誤了不少,所以想再嘗試嘗試。
現在我主要是看新概念,練聽力,記單詞。雖然我覺得這個想法可能不是很現實,但我也沒放棄。我希望有一天能去大城市工作,北京、上海、深圳、廣州這樣的大城市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