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年地產經紀被指於去年10月11日在佔旺區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以手肘撞一名女子的胸部。地產經紀否認非禮受審。裁判官昨裁定他罪成,押後至本月底判刑。 官:故意撞胸 月底判刑 地產經紀林家文(42歲)否認一項非禮罪。40歲女事主昨出庭供稱,當日與丈夫到旺角用晚膳,兩人之後分開。約凌晨2時,事主用雙手舉起手機拍攝佔旺區時,突感到有一名男子接近她,用左手手Z撞向她的左胸下方並向上推了一下,令她感到疼痛。事主「喂」了林一聲,林瞪了她一眼之後離開。事主尾隨林,並向附近的警察報案。事主承認警員曾告訴她,拘捕林時感到他身上有酒氣,但她並沒有聞到。 事主昨在庭上未能成功認出林,辯方律師質疑她案發當日一時驚慌下「認錯人」,事主不同意。 裁判官認為,事主及拘捕警員證供可靠,林屬故意撞向女事主胸部,裁定他非禮罪成。被告聞判後抽泣,辯方求情指他已婚,育有兩女,案發時受酒精影響下犯案。裁判官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背景報告,將判刑押後至本月20日,被告其間還押。 【案件編號:KTCC14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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