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ICC如無牙老虎?
【明報專訊】國際刑事法庭(ICC)2002年7月按《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下稱《規約》)成立,法庭設於荷蘭海牙,主要職責為起訴和審判種族滅絕、危害人類罪和戰爭罪、侵略罪4項國際「最嚴重犯罪」,獲123國締約認可。國際法一般規定在位國家或政府元首享有免於檢控的權利,但《規約》移除了這項條款。
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沒加入
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國、美國和俄羅斯都未有加入,以色列亦不是成員國。美國2000年底曾簽署《規約》,但在交予國會確認前撤回。ICC成立12年,迄今接受針對9個地點、合共21宗起訴案件,但只作出3宗裁決,2宗成立、1宗不成立,可謂成效不彰。ICC的正式調查對象都是非洲國家的政治或軍事人物(對阿富汗、格魯吉亞等地區國家的調查仍在初步階段),曾惹來非洲社會不滿。
2014年12月5日,ICC宣布放棄起訴肯尼亞總統肯雅塔危害人類罪行,被視為成立以來的最重大挫折,ICC總檢察長本蘇達形容是「國際刑事司法的黑暗一天」。肯雅塔是ICC創立以來首位出庭應訊的國家元首,為2007至2008年的肯尼亞選舉後造成近1300人喪生的種族暴力案件辯護。本蘇達質疑肯尼亞政府阻撓調查,既未有合作提供所需證據,又製造假新聞,甚至威迫導致證人不敢出庭。肯雅塔則稱自己「獲證清白」。
依賴被控國合作的調查模式
《華盛頓郵報》一篇分析文章指出,從好方面看,ICC今次是做了本分,沒有足夠證據就只能放棄,但從壞方面看,要檢控一國元首極其困難。《德國之聲》施瓦希里語地區服務主管舒密特承認ICC的紀錄不濟,但不同意ICC是「無牙老虎」,認為它迫切需要的是更多財政資源和改善基本架構;舒密特認為ICC要改變完全依賴被指控國家合作的調查模式,需要有自己的警察力量,容許自行調查和拘捕疑犯。
■相關概念
種族敵對(ethnic rivalry)
社會公義(social justice)
國際關係(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多層思考
1. 參考資料,指出和解釋國際刑事法庭(ICC)的功能和局限。
2. 國際政府組織和國際非政府組織可分別透過什麼方式處理國際衝突?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闡述你的答案。
(答題指引見另文)
參考資料
〈「國際刑事司法黑暗一天」 肯尼亞總統涉掀屠殺 證據不足撤控〉,《明報》,2014.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