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老手譚伯榮被控行賄
助批信貸 東亞高層涉收百萬
【明報專訊】廉署前日落案起訴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及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指譚涉嫌向劉提供總值約150萬元利益,作為劉為他處理公司信貸申請的報酬,據悉相關利益包括一輛以折扣銷售的保時捷跑車、瑞士名表、免費入住赤柱富豪海灣單位等。譚又涉嫌向劉支付其寓所部分裝修費,並串謀其侄兒及裝修公司負責人,竄改一張發票以隱瞞該筆裝修費。4人早前被捕後已獲准保釋,今日在東區法院應訊。
東亞銀行發言人稱,案件屬個別事件,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強調一直十分重視員工操守。
廉署昨日發新聞稿指出,41歲的劉有為案發時為東亞銀行私人銀行部高級副總裁,前日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66歲的惠和兄弟實業有限公司董事譚伯榮,則被控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利益涉名車名表免費住豪宅
控罪指出,劉涉嫌於2011年6月至2013年8月,接受其客戶譚伯榮總值約150萬元的利益,作為處理其公司信貸申請的報酬,包括兩次收取總值1.26萬元的嬰兒禮品、以折扣銷售價值135萬元的保時捷911 GT3跑車、一隻價值5.7萬元的Panerai名表、免費使用一輪平治房車、為劉寓所裝修而支付26.6萬元,並在裝修期間讓其免費入住赤柱富豪海灣一住宅單位。根據資料,藝人楊千嬅亦是居於富豪海灣。
侄兒涉助改裝修發票掩飾賄賂
另外,譚為隱瞞上述裝修費,涉嫌串謀其侄兒、即惠和職員譚曉杰(32歲),以及嘉信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成業(40歲),在2013年6月至8月與一名時任惠和助理總經理,一起竄改嘉信的發票,將為劉寓所裝修改成為尖沙嘴一幢商廈地下大堂裝修,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郁黿b目罪,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及《盜竊罪條例》。
資深投資者譚伯榮擁有多個物業及多間公司,曾於2012年斥資6.6億元購入重慶大廈地庫「活方」,又以6800萬元購入掃管笏星堤洋房;2011年則斥資7200萬購入沙田嘉御山2號屋,並於同年出售14個o魚涌匯豪峰單位,套現近8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