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前成員、商交所主席張震遠,遭新利控股前非執董梁志漢申請破產一案,昨再在高院提訊。梁一方指張在雙方商討協議時顯出誠意,申請將案押後3個月,以待雙方繼續商討還款協議,獲法官批准。此外,富利田有限公司亦加入成為債權人之一,支持破產呈請。 去年8月,梁志漢於入稟向張震遠及商交所股東公司新效控股追討4000萬元貸款,至今年2月申請張破產,張被指連本帶利欠逾4700萬元。早前張與梁談判破裂,梁指張只償還了300萬元,要求法庭立刻頒令梁破產。至昨日梁再同意與張商討還款協議。 【案件編號:HCB1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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