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上訴理據重複駁回
【明報專訊】高院早前接納兩個的士團體申請,批出臨時禁制令,清掃旺角彌敦道一帶障礙物。抗辯失敗的佔旺義工吳定邦本周二申請上訴許可,被上訴庭拒絕。上訴庭昨指出,吳提出的理據與早前另一佔旺人霍偉邦提出的理據相似,同樣沒有勝算,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兩名原訴人黎海平及譚駿雄,各代表一個的士團體的成員申請禁令。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昨頒下書面裁決理由。吳指兩原訴的申索理據,不代表每名會員皆與兩人一樣因佔領行動而直接蒙受重大損失。
林官指上訴庭早前已表明,團體內各人有共同利益,同樣被公眾滋擾事件而影響,有權向法庭申請禁令。吳又指原審法官區慶祥無權修改禁制令的內容,亦被駁回。林官指禁制令若有不清晰之處,法官便有權力批准修改,甚至撤銷原禁令,頒布新禁令。
吳於本周二申請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禁令。上訴庭審閱書面陳辭,未有開庭,同日裁定拒絕上訴許可,及拒絕暫緩執行禁令,至昨日頒下判決理由。
【案件編號:HCMP309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