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日前清理旺角道路障礙物,拘捕一名14歲張姓少年後,昨午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張的父母委聘大律師出庭,反對申請。控辯雙方同意有關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不反對張於押後期間交由其父母照顧。 張因阻礙警方執行法庭禁制令而被捕。據了解,警方一般因父母疏忽照顧,令兒童牽涉不法行為或引致身心受損,便會申請兒童保護令。法庭可頒令安排兒童居於院所,或指示福利官跟進兒童的生活狀G。辯方今次反對申請,亦反對申請理據,認為控方須提供更多資料和理據支持申請。 涉案張姓少年向本報指出,曾於7月2日預演佔中時在遮打道被捕,昨日是他第二次被捕。他昨暫獲釋放後轉戰金鐘佔領區,並表示「不會因為被拘捕而罷休」,惟承認父母對其兩度被捕有微言,「但不會強制禁止我參與社運,今(昨)早他們亦陪我上庭」。他不擔心控方申請兒童保護令獲批准,「保護令原意給予家庭嚴重分裂的兒童,但我並非父母控制不到」。 獲釋後即往金鐘佔區 他又指出,一直在金鐘及旺角帳篷留守,昨晨6時往旺角希望聲援對抗清場行動。他說不擔心再被捕,因為已有經驗,父母雖然擔心他,但一直與父母互相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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