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今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時,過百名示威者在大樓外示威抗議,警方事後落案起訴愈20人,大部分人否認控罪,只有最年輕的15歲中四男生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罪,警誡下承認在父親陪同下犯案,昨被判1年感化令,並需遵守宵禁令。 控20餘人 僅1人認罪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將於1月考試,會專心溫書,希望獲得機會,昨被東區裁判法院兒童庭裁判官黃汝榮判處1年感化令,除非有家長陪同,感化期間他需於每晚8時半至翌日早上6時禁止外出。 控方案情指出,今年6月13日晚上,被告與其他示威者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外集結,並企圖以竹枝撬開立法會大門,又不停以鐵馬撞向大堂的防火門,導致門上部分物料剝落。被告警誡下承認在父親陪同下作出上述行為。 【案件編號:ESCC3658/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