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涉串謀胞兄郭炳江等4人,向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案昨續審。郭炳聯於結案陳辭強調,批准向許發放412.5萬元特別花紅有根有據,可解釋支付原因,與其他秘密轉款性質不同。他點算日記中與許仕仁聯絡次數,指許上任政務司長後與郭炳聯接觸驟減,見面亦與貪污無關。
新地主管認錯寫「顧問費」
郭炳聯(62歲)被指批准新地向許仕仁(66歲)發放顧問合約中11個月未完成部分的顧問費412.5萬元,並在文件上訛稱發放特別花紅,表揚許的卓越顧問服務。代表他御用大律師John Kelsey-Fry陳辭指出,花紅沒有控方指出的賄款特質,如秘密傳送及無文件證明。該筆花紅由郭炳聯簽署批核,發出支票給許名下德福企業。他說,付款單、收據和支票影印本均可證明付款原因;德福收取款項後已報稅。
指付花紅未知落實任司長
控方指付款紀錄有問題,如支付理由寫作「顧問費」而非花紅,Kelsey-Fry指負責處理付款的新地內務部主管鄧卓軒擔任控方證人時,已承認犯錯。
Kelsey-Fry表示,花紅的來龍去脈可供政府追查,兄長郭炳湘亦可派人查察。他又說,許於2005年5月底方獲曾蔭權告知,中央確定任命他擔任政務司長。郭炳聯於4月底批出花紅,不可能知悉許候任政務司長,款項不可能涉賄,款額金額亦非不合比例,新地亦不時向董事酌情發放額外花紅。
許任司長後接觸減少
控方舉證時引用郭炳聯的日記,指許擔任政務司長的兩年間,與他頻繁接觸。Kelsey-Fry統計二人自01年直至許於07年6月底卸任政務司長的聯絡見面次數(見表)。許於01年與郭炳聯全年見面或透過電話交流共18次,04年增至74次。05年上半年雙方接觸38次,但許於下半年上任政務司長,雙方接觸僅5次,不少是許擔任主禮嘉賓的場合下與郭炳聯碰面。而許在兩年任期內,與郭炳聯共接觸22次。
Kelsey-Fry駁斥指日記紀錄簡短,不代表二人見面時不會討論其他事情。控方僅據日記紀錄指控二人常常聚首,便是討論貪污事宜。
他又強調,日記顯示許與郭討論各式各樣的話題,足證許的顧問服務「值錢」。
記錄曾討論最低工資人口老化
他讀出04年日記內容,顯示二人既討論九巴等新地相關業務,亦談及不同時事議題,如最低工資、人口老化、公平貿易、時任財政司長唐英年的演說及時任美國副總統切尼訪華等。
【案件編號:HCCC98/13】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