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流行文化曾經在1980年代末、90年代初闖高峰,橫掃全亞洲市場,如今風頭早已被2000年開始席捲而來的韓潮蓋過,韓國(南韓)贏在哪堙H明報記者上月赴韓取經,專訪文化部高官崔輔根,他說,韓國民主開放後,政府立法取締昔日審查制度,又大力投資扶植文化產業,致有今日鼎盛之勢。崔輔根更稱,為防韓國重蹈香港覆轍盛極而衰,政府已開始在政策上轉型扶植獨立藝術團體和街頭藝術,進一步提升文化產業的多樣性和在地性。
「韓國的流行文化現在廣受歡迎,跟香港90年代流行文化橫掃世界的情G很相似,所以我們必須非常警惕,以防盛極而衰。」韓國文化產業方面的政策,全由文化體育觀光部(下稱「文化部」)內的「文化產業政策課」管轄,課長崔輔根認為,韓國流行文化的真正騰飛,起源於1990年代末先後頒布的《電影振興法》和《文化產業振興法》,確立了韓國開放自由的創作空間。「文化產業一定要有足夠的言論自由,才能做出創意。比如1999年電影取消了審查制度,改為分級制度,以前不好說的政治、思想方面的題材大大增加,提高了文化競爭力,可以說是我國文化產業興起的導火線。」
政府基金投資電影電視劇唱片
崔輔根說,民主化後的韓國政府一面放寬文化審查,一面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資,更組織建立「文化產業基金」,專門投資電影電視劇、音樂專輯等文化產業作品。以電影產業為例,2013年韓國共出產51部電影,其中有44部由該基金投資(佔85%),總額達1515億韓圜(約11億港元)。投資成績更甚佳,平均回報率達15.2%。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講述朝鮮時代著名抗日英雄李順承的電影《鳴梁》,在國內上映後大獲好評,有超過1800萬人觀影,亦即是說,有三分之一的韓國人觀看。
每年3億港元公帑研究製作
另外,除了直接投資文化產業作品,韓國政府也非常重視投資提高文化產業競爭力的科研。崔輔根告訴記者,為了研究電影電視、音樂的後期製作、動畫遊戲的製作技術,讓韓國緊跟甚至是領先於全球最先進的娛樂科技,政府每年的注資達400億韓圜(約2.9億港元)。
然而政府的扶植和資助再多,文化產業始終不能由政府主導,還是靠民間發展獨立自由的市場。在上述兩項重要立法後不久,文化產業界建立了「電影振興會(Kofic)」和「文化產業振興會(Kocca)」這兩個民間組織,聚集業界成功精英和未來人才。崔輔根補充﹕「Kocca、Kofic都成立了專門的文化藝術、電影演藝學院,如此聚集和培養未來的專業人才,讓這股潮流不會後繼無人。」
不能事事以賺錢為目的 文化內涵重要
不僅如此,韓國政府還定期做市場調查反省各項措施的成效,根據市場反應不斷調整政策,時刻警惕「韓潮退熱」的可能。崔輔根舉例說明,雖然韓國K-pop大受歡迎,但仔細研究會發現很多偶像派樂隊無論從人選、音樂、舞蹈還是風格上都比較相類似,「如何發展一個多元性的環境是我們現在的首要任務,要加大力度發展獨立音樂,以及更加貼近普羅大眾生活、接地氣的藝術文化,多扶助小型的藝術團體,甚至是街頭藝術」。崔輔根直言,如果韓國繼續埋頭在商業模式包裝K-pop的成功上,難免會重蹈香港覆轍,「不能事事以賺錢為目的,太過注重商業發展,這樣會難以持久,更重要的是內在的文化性」。
明報記者 陸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