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志偉:你是警察心堭讕峞H
「拳打腳踢」執筆者﹕信自己對眼

[2014.10.18] 發表

【明報專訊】無邢s聞周三凌晨以「拳打腳踢」描述警員涉向佔中示威者動粗,新聞及資訊部總監袁志偉打電話向員工提出質疑,其後有關描述被改。袁前日與新聞部員工會面的部分錄音昨在網上流傳,他質疑在場記者沒上前看清楚,但在新聞部負責執筆撰寫有關新聞的員工在會上稱,當日曾反覆看過片段,同事清楚看到警員是「用拳打、用腳踢」,不認同應加「懷疑」字眼,正如他們也不會寫「懷疑」警員施放胡椒噴霧。他又強調「信自己對眼,信自己同事和攝影師,見到影回來的片是真」。

本報過去兩日均曾致電袁志偉,但昨至截稿前未獲回覆;電視廣播集團總經理李寶安昨向新聞部員工出信,表示會追究內部會議被偷錄及外傳。(見另稿)

袁志偉見員工錄音流出

該錄音中,袁志偉堅持不應用「拖到暗角拳打腳踢」的描述,指至少應加上「涉嫌」、「懷疑」等。他指該段新聞是對那班警員很嚴重的指控,因行使私刑可判終身監禁,但他認為記者沒有上前看警員怎樣打示威者,亦沒問警員是否打示威者,「憑乜牉颩蚅筏將他拖至暗角,拳打腳踢呀?你係那幾個警察心堭讕峞H突登拖到暗角拳打腳踢,憑什麼呀?」他又說﹕「我作為一個總編輯,我要對我新聞每一隻字負責,我應唔應該打電話番來叫同事修改?」

另一女高層則說,同事收到袁的電話後問她意見,她認為既然有畫面,就可以刪除那段「VO」(旁述)。她稱﹕「是否踢中晒或怎樣,看不清楚,我覺得觀眾有判斷,心中有數。」她又解釋之所以在中午之前沒加上新描述,原因是「各有各忙」。

員工不認同要加「懷疑」字眼

當日撰寫「拳打腳踢」旁述的無身工則解釋,當日凌晨4時許同事才發現有這段片,他與同事反覆看過片段多次,他曾經考慮用「毆打」或「武力」字眼,但認為均會令觀眾有太多聯想,所以最後決定用清楚見到的「拳打腳踢」。他說﹕「成個過程,我不會質疑這個畫面的可信性和真確性。」

他又不認同要加「懷疑」、「涉嫌」字眼,舉例說﹕「警察噴胡椒噴霧,我們畫面影到,肉眼見到,在場同事都見到,我們從來不會說警察『懷疑』用胡椒噴霧這些字眼。」他又強調,如果事情調轉是6名示威者抬警察去打,他一樣會同樣用「拳打腳踢」這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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