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安監管6漏洞
【明報專訊】擔任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成員6年、即將卸任的城大生物及化學系教授林漢華慨嘆,今次有港產豬油牽涉入地溝油風波,即使最後證明屬貿易公司責任、港產豬油未必有品質問題,亦證明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政策上有漏洞。
1. 監管豬油生產商不力
目前香港並無廠商生產供人食用豬油,持「厭惡性行業牌照」生產非食用豬油的有3間。不過,有豬油業界人士透露,目前一個持牌處所,實際上有3至4間影子公司生產豬油。他聲稱,因食用豬油的批發價較工業用豬油高逾倍,業內有不法商人以工業用豬油充當食用豬油,出售予本港麵包店。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出,每個牌照有特定衛生水平及安全水平,若一個牌照有多間公司同時經營,當局難監管,安全及衛生問題成疑,促食環署加強突擊巡查有關處所。
2. 廢食油回收欠監管
業界批評本港的食油回收欠缺監管,憂部分回收商用回收食油製地溝油。叙福樓執行董事黃傑龍稱,部分食肆會將食油回收費,供廚房員工自行分帳,不排除有人會選擇「價高者得」賣油而不顧廢食油去向。
3. 食油包裝毋須領牌
食環署長劉利群表示,本港無特別規定豬油的出口,商戶可自行報關,豬油包裝亦毋須領牌。有油業人士指出中間的漏洞,食油批發商可委託外地食油生產商製作食油,食油抵港後再包裝,如附上該公司品牌標籤,無監管下,實際無法得知食油來源地。
4. 出口管制鬆
現時政府雖要求油廠保存進出口單據,但若部分廢油轉交回收商,則不會計在出口紀錄,而交回收商的廢油去向亦不受監管。若回收商轉售廢油予現時毋須領牌的包裝商,則容易落入地下工廠並重新包裝作食油出售。
5. 部門不互通信息 警覺不足
郭家麒批評,食環署應知本港無油商製供人食用豬油,而海關應知有人出口食用豬油,但兩者互不通,監管現漏洞,令香港美食之都形象「插水」,促政府嚴查。有評論認為,政府除了不掌握廢食油的去向,也不清楚豬油出口的情况,使是次重大食物安全事故發生後,食安中心完全處於被動,未能掌握問題嚴重性,導致接獲台灣通報亦遲遲才公布。
另外,立法會議員謝偉俊2013年3月已提出「促請政府杜絕『地溝油』,並牽頭支持生化柴油」的議案,促請政府設立監管廢食油回收登記及追蹤制度等;經營生物柴油的議員張宇人也指出有人高價回收廢食油,經處理包裝,以食油的高價錢出售。相關議案獲通過,但無約束力,政府亦無跟進。
6. 食安中心被質疑「無牙老虎」
台灣當局在揭露強冠出售餿水油翌日便公布曾使用強冠豬油的「下游」商戶名單,澳門亦在兩日後公布,本港食安中心則在一周後才公布,被批反應太慢。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黃碧雲批評食安中心是「無牙老虎」,雖有例可用但沒有規管能力。委員之一梁家傑認為,「食物安全令」旨在一旦有食物安全事故,政府有合法權力追查食肆及商戶的進出口單據,不明已掌握資料的食安中心為何沒有及早公布名單。
食環署長劉利群否認反應太慢,稱當局需靠台灣通報,初期已呼籲市民停用涉事豬油產品,加上事件中有許多不確定情况,需作調查,強調是在「合適時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