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犯「限奶令」的年輕水貨客,聲稱因周轉不靈而盜用前女友的信用卡,並先後11次於藥房購入逾7萬元的奶粉及魚肝油,並透過淘寶網將之轉售到內地圖利。水貨客早前於區院承認11項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物罪,昨被判囚2年4個月。 案發去年1月4日至30日,案發時被告李達海(25歲)剛與女事主拍拖3個月,他在未獲事主授權下使用其信用卡,分別於屯門仁政街及粉嶺聯和墟的藥房購入總值約7.2萬元的奶粉及魚肝油,又冒簽事主簽名。控方透露,被告與事主於案發後一個月已分手。 曾犯「限奶令」被罰款 控方早前透露被告有兩次案底,包括去年4月干犯「限奶令」被判罰600元。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已向事主還清款項,又指犯案時原打算替事主償還卡數,後因雙方分手才沒有實行。法官葉佐文拒絕接納被告一直打算還錢的說法,並指他於判刑前兩周才清還款項,質疑他的悔意。 【案件編號:DCCC1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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