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維權人士、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圖)被控聚撢Z亂公共場所秩序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1日終審駁回許的上訴,維持4年徒刑原判。許志永聞判時,在庭上疾呼裁決荒謬。 許志永是內地憲政學者和公民維權領軍人物,亦是「新公民運動」發起人和公盟創辦人之一。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外的保安明顯加強,有公安在大門駐守,數十架公安車及大批警員在場巡邏戒備,附近約一公里範圍街道,架起封鎖線,禁止人及車進入。歐洲一名外交人員稱,至少10個國家的代表擬進入法院聽判,但均被公安阻擋在外。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11日早上就許志永的上訴作出終審裁定,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駁回許志永的上訴,維持原判。 許志永的代表律師張慶方說,判決是意料之中,但理據荒謬,許志永在聽到裁決後,在庭上疾呼三句說話,指「荒謬的判決,阻擋不了人類進步的潮流,共產專制的陰霾必將散去,自由公義的陽光,必將普照中華」。 張慶方說,事件最初是地方治安官員錯誤判斷,認為許志永是打荓幫坁懋|進步的旗號,從事反政府活動,但法院一直沒有證據證明許志永的新公民運動顛覆政權,理應大大方方地在法律範圍內糾正錯誤,法院若這樣做,其實是一件加分的事,讓人看見由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但現在卻令人對中國的法治產生很大憂慮。 許志永被指前年7月至去年3月多次利用社會熱點話題,單獨或伙同他人組織、策劃、煽動多人在多處地點聚眾,擾亂秩序。他曾聯同多人上街,要求中共中央委員公開財產,於去年7月16日被刑拘,今年1月26日被一審裁定聚撢Z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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