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連續兩日挑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言論。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建議,立法會一旦未能通過政改方案,可由中央頒令特區實行普選。對此,曾鈺成回應說「無另外一條途徑由中央頒令就可以修改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反問「劉先生作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應解釋有關建議為何與《基本法》沒有牴觸」。 劉:方案被否決 中央可頒令普選 劉迺強日前在《大公報》的專欄表示,「在諮詢還未結束之前便把中央自行頒布普選辦法這可能性再次正面提出來」,是要藉此各告訴反對派,否決政改方案是無濟於事的。曾鈺成昨出席教院研討會後表示,《基本法》附件一列明特首的產生辦法,以及如需修改的程序,「沒有第二個可能性」。 對於另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內地法律學者饒戈平日前表示,在特區未就23條立法時,可先在本港應用內地《國安法》。 曾鈺成再度評論說,饒戈平已解釋這並非他個人意見,又說「我不相信這是中央的主張」。 梁美芬:立會倘被佔 可實施國家法 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一旦本港發生類似台灣佔領立法機關的事件,可短暫在港實施內地的國安法。曾鈺成就稱,不能因個別事件,將不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法律在港應用,否則會對法治造成重大打擊。 另外,曾鈺成在教院的研討會上分享對政黨政治發展的看法。他表示,回歸早期中央認為香港的成功是因為沒有政黨政治,但後來特區政府發現「行唔通」,所以前特首董建華在2002年推出問責制,而大約5、6年前,北京一些文件更首次出現香港「政團」字眼,反映中央的態度已有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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