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顧問任立三說,一般小型僱主對招聘員工較無長遠計劃,通常必須是具規模的公司,才會有每年招聘計劃,未來EOI可能只對大公司有利,小公司究竟是否參加,如何參加,還待移民部正式公布計劃及辦法後,才能夠評估。 至於僱主是否有權到人才庫尋找合適勞工的問題?移民部關於EOI的說明中指出,在EOI系統中,移民部並不會介入加速勞工與僱主之間的配對工作,也就是僱主並非直接利用EOI作為尋找外國勞工的一個平台,而是等到EOI的人被挑選後,移民部才會對僱主們提供資料。 移民部說,移民部利用EOI了解僱主的需求,並決定引進勞工種類的順序,以及決定邀請多少人申請移民。至於獲邀申請移民的技術勞工,移民部可以對僱主提供他們的資料,但這部分已非EOI系統的工作。 移民部在2012年時曾實施加速勞工意見書(Accelerated Labour Market Opinions)的登記制度,當時,移民部要求參加該計劃的僱主,必須在過去兩年曾至少一次獲LMO的批准,而且不曾違反LMO的條件。 移民部正在考慮,是否也要求僱主登記,並開放紀錄良好的僱主能夠取得EOI及格申請人的資料,作為未來用人參考。 說明指出,可能要求僱主登記的資料,包括僱主在加拿大稅局的商業登記號碼、財務報表,以及所僱用的員工人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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