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東亞銀行創辦人李冠春家族成員、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堂弟李國謙,指控Standard Chartered International(USA)Ltd.(案發時稱美國運通銀行)向他推薦買入基金,卻誤墮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前主席馬多夫的「龐氏騙局」,興訟向銀行追討117萬美元賠償。 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根據入稟狀,原訴人李國謙於2005年在銀行職員推薦下投資基金,但原來基金屬馬多夫的「龐氏騙局」,他於2005年投資的117萬美元(約914萬港元),至08年「爆煲」時只餘下1600美元(約1.25萬港元)。代表李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昨說,涉案基金原屬一籃子基金中的其中一種基金,後來被分拆出來當作獨立基金供客戶投資,但銀行在過程中未有履行責任,盡力確保基金的合法性,故銀行必須負上賠償責任。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4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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