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理大副校長徐林倩麗2012年被理大審計報告不點名批評,指她沒申報在校外機構任非執行董事的全數酬金,亦沒按規定向理大上繳部分酬勞等。校方其後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跟進,昨天宣布已接納調查小組報告,並即時解僱徐,但拒絕公開報告內容。徐接受本報專訪時稱自己「受冤」,指當年因疏忽才漏報酬金,強調自己只是遲報,並非隱瞞,質疑校方對她懲處過重,會考慮尋求司法覆核及控告校方誹謗。
擬覆核及告校方誹謗
理大發言人稱,因為調查報告涉及徐的私隱,故不公開內容。發言人不評論徐是否隱瞞酬金,只稱調查小組認為徐的違規程度嚴重,故即時將她解僱。
徐於2002年7月加入理大,於2010年3月出任副校長。2012年9月,理大內部的審計報告批評徐於2009年在未向校方申請下便續任中電非執董,及沒上報全數擔任中電和另一內地上市公司深圳萬科非執董的酬金,因而沒向理大上繳部分酬金。報告又指她沒上報為深圳萬科提供顧問服務收取的酬金(見表)。上述漏報情G,連同徐未按時向理大上繳的其他酬勞,令徐一度共欠理大約190萬元;但報告指徐已於同年5月底還清。
理大:報告涉私隱不公開
徐林倩麗接受本報訪問時稱,理大過去對申報校外服務及酬金都監管寬鬆,加上她太忙,才導致漏報任中電非執董的酬金,她承認是疏忽,但強調並非刻意隱瞞。
她強調,早於校方的審計報告公布前5個月、自己未知正接受調查時,已主動向理大財務總監申報非執董酬金,她出示一封2012年5月10日向理大財務總監香世傑發出的電郵,證明自己當時已主動向對方申報上述酬金,並要求對方計清楚她需向理大上繳多少酬金。
已補繳190萬 認太忙致漏報
徐續稱,有按規定申報擔任深圳萬科非執董,遲交應該上繳理大的相關酬金,是因為太忙。至於沒上報為深圳萬科提供顧問服務的酬勞,徐解釋是自己根本並沒提供有關服務,理大已接納她的申辯,認為指控不成立。
她又說,自己一向在其個人網站公開自己的校外職務,沒可能隱瞞,認為校方因為她疏忽而將她解僱,是懲處過重。
她又質疑理大處理今次事件的程序不公義,表示自己曾向獨立調查小組投訴理大最初的審計報告資料有誤,校方遂成立一個檢討小組跟進其投訴,但檢討小組未有會見她,便突然於昨天通知她其「上訴」失敗,校方更即時將她解僱。徐又向理大一個內部投訴委員會投訴該份審計報告,質疑該委員會尚未作出結論,校方就急於將她解僱,不合乎公義。
質疑審計資料有誤 理大:結論有根據
有關徐林倩麗的說法,理大發言人昨晚回應時補充,獨立調查小組並非基於審計報告的資料而決定對徐作出懲處,而是重新作調查,調查時間長達一年,所作的結論有根有據。大學有清晰指引和既定程序來管理申請、批核及收入的申報和處理,所有同事必須嚴格遵守,強調校方不會容忍任何違規情G。
明報記者 蔡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