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聖保祿醫院女職員疑在工作期間經常打瞌睡,上司指派同事暗中偷拍蒐證,女職員收看「罪證」短片後否認指控,但自動辭職,並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被偷拍。公署認為該偷拍行為合法,拒絕展開調查。女職員向行政事務上訴委員會上訴不果,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前年遭駁回。她昨再堅持上訴至上訴庭,再被駁回。 代表上訴人陳許美嬌(譯音)的大律師指出,陳的上司當日偷拍,目的並非為解僱陳,而是要令她尷尬,因為上司在偷拍後近兩個月,才把短片播給陳看,並與她對質,同日刪除短片,但此前曾把短片播放過給9個人看。上訴人指出,上司聲稱拍片是為令上訴人反省,從而使她改善工作表現,但偷拍前卻從沒發出警告,質疑偷拍的手法不公及不合法。惟高院上訴庭不同意理據,駁回申請。 否認偷懶 主管茪U屬拍短片 陳許美喬於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間,在聖保祿醫院當支援服務員,其所屬部門的主管於10年7月,指令下屬用手機拍下陳工作時睡覺的情G。同年10月陳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醫院當時回應指陳曾多次偷懶,院方每次與她對質,她均否認,反向院方要求證據,主管遂要求下屬拍下短片。院方事後開會達成共識,規定未獲僱員同意下不能拍攝他們,若遇工作表現差的員工,應先發出口頭警告。 【案件編號:CACV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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