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除鰶]馬拉松黈伬唌A市民會跑入過海隧道之外,原來都會有人鍾意用腳「行過海」。早前就有網民拍到鬗筏茪3號,有個女士鰬纋念G道入面、馬路旁鴷貾P行走,仲將相片放上網,引起網民熱烈討論。 Emily好奇之下,早前向紅隧查詢,紅隧噚日確認真有其事,行入去麉Y一名內地自由行旅客,紅隧隧道經理話,個女士鰬儺G收費廣場巴士站,無理會隧道放置巀筆i指示牌,徒步入鷩G道行去香港方向。隧道職員發現之後,即刻用巡邏車將個女人送去檢查站,報警將佢拉鰴漶C 定罪可罰5000元囚6月 紅隧話,該女士已涉嫌觸犯行車隧道(政府)規例368A,第二部分9(2)條,即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徒步進入任何隧道區,一經定罪,最高會被罰款5000蚊同監禁6個月。而包括今次在內,2010年至今已共有4次同類事件。咁當然若遇到緊急情G,即係好似火警咁,需要由隧道職員陪同帶領下離開時,就唔算係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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