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商交所疑捲入虛假文件案,涉案其中3名內地人否認管有虛假文書罪昨受審。控方案情指出,其中一名被告稱擬以涉案虛假銀行存款證明文件,作為在內地延續營辦學校牌照之用。 3名被告戴麟懿(55歲)、李善容(49歲)和連春仁(50歲)否認3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戴早前另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昨只有李委派律師代表。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去年5月21日警方到尖沙嘴海景嘉福酒店調查,分別在酒店商務中心和戴租用的兩間房找到3名被告。警方在戴身上、USB記憶體、房間和李的行李內,搜出32份虛假銀行文件,拘捕3人;戴當日已逾期留港16日。 稱用文件辦內地學校續牌 李善容在警誡下指出,去年4月認識戴,得知戴「做大生意」,故向戴借貸200萬元,翌月17日他們相約傾談公事,戴把涉案文件遺留在房內,李只是代為保管,以便日後歸還,被警方搜獲的文件全屬戴所有。 匯豐中銀:文件錯漏百出 連春仁在警誡下稱,以200萬元請求朋友協調,為他發出兩份銀行存款證明文件,證明他有營運資金以滿足內地教育局為兩所學校續牌的要求。戴當日在酒店房出示以連名義持有的兩份銀行存款證明文件,指可用這些文件代連安排貸款,連同意其建議。 控方昨傳召匯豐銀行和中國銀行職員作證,指涉案的假文件錯漏百出,如印上錯誤帳戶號碼和蓋有不屬於銀行的印章。戴稱涉案文件只是工作所用的「樣本」,非由銀行發出。 積金局追拖欠強積金 另外,商交所日前遭強積金管理局入稟區域法院,追討商交所於去年9月至10月拖欠的強積金連同附加費,共逾10.27萬元。 【案件編號:DCCC738/13;DCCJ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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