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電視受無迆蚺6個山頂發射站租約的影響,昨早股價最多急跌4.7%至3.22元後停牌半日,至下午復牌股價方回穩。港視及無足Q日雖一致表明願磋商新租約,但議員湯家驊指雙方「積怨甚深」,預料通訊局介入機會頗高。根據《電訊條例》,若港視、無阬糷閬b「合理時間」內未達協議,當局可基於任何一方要求下介入仲裁,通訊局明言條例沒界定「合理時間」,須因應事件複雜性而定;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擔心無谷雪N刁難港視,拖延談判。
料通訊局介入機會高
無走e日公布提早終止與中移動子公司(CMHKC)的6個山頂發射站租約,香港電視(1137)昨早捱沽,最多跌4.7%至3.22元。公司其後停牌發通告強調,租約問題無阻7月1日開台大計,又指會與無車i開磋商,必要時尋求通訊局介入仲裁。港視下午復牌後股價獲支持,全日收報3.36元,跌0.6%(見圖一)。
港視一度跌4.7%停牌
港視近半年股價波幅顯著,在失落免費牌照時一度大跌逾三成,宣布收購中移動流動電視業務當日亦試過大升逾六成(見圖二)。瑞穗證券電訊分析員盧銘雄指出,目前港視面臨政治及營運風險,實難以估值,現時入市只算是投機而非投資。
但盧銘雄指出,王維基本身有電訊業背景,對投資、興建發射站估計相當熟悉,只要花費金錢及時間便可解決技術問題,現時更重要是茞援韝仆劓吤壑膝q調查一事,有關調查拖延多久才真正影響開台時間。
針對無芋B港視就山頂發射站的租約問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昨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希望雙方透過商業談判解決,若然在「合理時間」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要求通訊局介入處理;當局審視後若認為相關的共用設施涉公眾利益,則「有權進行諮詢」並規定雙方(租用該共用設施)的協議條款。
蘇錦樑:通訊局有權定協議
就此,通訊局發言人回應指出,《電訊條例》相關條文無界定何謂「合理時間」,一般而言,當局會因應爭議內容的性質及複雜性決定,會在收到任何一方要求時,按其提供的理據作一併考慮。本報翻查《電訊條例》相關條文,發現要符合公眾利益須審視七大條件(見右圖),包括該設施難否被複製或取代,以及設施對提供相關電訊服務是否關鍵等等。
評估「公眾利益」7考慮條件
湯家驊分析指出,山頂發射站屬有限資源,短期內難以有同類設施取代,加上有關發射站本屬CMCHK租用,證明容納程度足夠,港視若租用理應令基建更有效被善用,他個人評估港視的要求應符合公眾利益。
不過,莫乃光擔心無谷雪N刁難港視,拖延談判過程,或在當局介入時阻延申述;但他明白當局要在任何一方提出要求下方可介入,希望港視適時向當局求助。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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