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本地生物多樣性及華南濕地高級項目主管劉惠寧表示,市民過去購買瀕危動植物自養,須向漁護署提交店方的許可證影印本,將物種「許可證」轉到自己名下,但政府近年修例放寬管制,市民只要證明「來源合法」,不再需要持牌,造成了法律漏洞,有損保育。 原須許可證 近年修例放寬 劉解釋,以人工繁殖的瀕危鸚鵡為例,「如店舖持一張許可證,共登記有20隻,若賣了不上報,再入貨20隻不明來源的鸚鵡,漁護署巡查點數就次次20隻」,除非逐隻瀕危動物按編號管制,否則無法杜絕物種的走私。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會長楊嘉文說,修例令市民自養瀕危物種方便得多,但保育力度卻減弱,「買家如何證明所謂來源合法呢?店舖比較好的做法就是在收據上寫個編號畀你,市民自己打去漁護署查。但若不幸中招買到『冒牌貨』,到時寵物被沒收就只能找消委會了」,因此絕大部分買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縱容來歷不明的走私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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