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京華時報》報道,男子時某在今年5月拎一包冥幣去電器城「買」了9台液晶電視,朝陽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時某有期徒刑5年,退賠貨主損失27萬餘元。
據指控,2013年5月1日22時許,在朝陽區望京廣順橋北側路邊,時某向在一電器城門口進貨的李某稱,自己要買9台三星牌液晶電視,談好價格為27萬餘元後,李某去給時某進貨。後來,時某收到貨,將裝冥幣的包交給李某,並稱裏面有25萬元現金,自己再去取剩下的錢。時某一走再沒回來,李某開包查看,包內的錢全是冥幣。
在法庭上,時某認罪並稱電視銷贓後贓款已全部被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