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度轟動內地的湖南臨武瓜農被圍毆致死事件中,當時動手打人的廖衛昌等4名城管昨日被當地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入獄三年半至11年不等。 據永興縣法院網站公布,四名被告故意傷害罪名成立,首名被告廖衛昌判囚11年,另外3名被告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分別被判6年、4年及3年6個月。今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該縣南強鎮蓮塘村村民、瓜農鄧正加及其妻發生衝突,鄧正加被圍毆倒地身亡。 當地政府其後根據屍檢結果認定,死者鄧正加頭、頸、肩等身體多處皮膚軟組織損傷,其程度相對較輕,為非致命傷;死者鄧正加係因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致雙側大腦額顳頂部及左側小腦部蛛網膜下腔廣泛性出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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