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會計師公會轄下一個紀律委員會,在昨晚平安夜發新聞稿,指已裁定在1995年底至1997年底出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的胡定旭專業行為不當,主要是因為胡在一家由安永擔任核數師的公司擔任執行委員會成員,沒有遵守公會對會計師獨立性的要求。據了解,事件涉及胡定旭等處理已倒閉的新中港集團。會計師公會此次在未有具體判罰前出新聞稿交代裁決,情G罕見。
公會未判罰先公布罕見
該紀律委員會同時裁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嚴嘉洵,在同一段時間處理一間公司的專業審計時,忽略公會的專業守則。
會計師公會發言人稱,處理判罰可能尚需數月,在判罰後涉案人仍有權上訴。本報昨晚多番致電胡定旭查詢,但電話無人接聽。
會計師公會資料顯示,安永及胡定旭等人在1995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參與一間公司或集團內的數間公司之專業審計工作。包括資深大律師Ramanathan Kumar、陳東岳及呂漢光等5人組成的紀委會,在2009年12月接手處理個案。
同時任安永代核數公司要職
紀委會裁定,安永及公會會員嚴嘉洵沒有遵守或忽略遵守公會的專業守則,沒有作適當措施避免利益衝突,有可能影響到處理涉案公司帳目的客觀性。
可判釘牌罰款
紀委會又指當時胡定旭專業行為不當,指他既有份參與管理涉案公司,亦與相關公司有關連,甚至是該公司13個銀行戶口核准簽署人;他任職的安永又是有關公司在涉案期間的核數師。若被裁定專業行為不當,紀委會有權作永久或有限地除名或吊銷執業證書、作出譴責或罰款最多50萬元。
胡定旭曾是港府「公職王」,包括擔任醫管局主席近9年,至上月才卸任。他在2005年離開安永前,曾擔任安永遠東及中國香港區主席。
「新中港」10年前清盤時揭發
胡曾任職的新中港集團在1993年成立,獲一眾外國及華資巨富出資支持,靈魂人物為已故港商徐展堂。新中港主要從事直接投資、投資銀行、基建、基金及地產投資,不過在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因未能收回多名大戶的孖展貸款,加上大量資金積壓在大型基建及固定資產上,致周轉不靈而清盤。
到2003年法院處理新中港清盤案,揭露安永及胡定旭與新中港有利益衝突之嫌,新中港隨後更向胡定旭追討6172萬元,會計師公會亦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