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灣區:港車北上常見問題
【明報專訊】問:申請人車輛在內地有沒有停留限期?
答:每次入境內地後可連續逗留不超過30天,每年在內地累計逗留時間不得超過180天。
問:曾持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且完全符合續期資格的申請人,需不需要再參與電腦抽籤?
答:不需要,這項新規定大大簡化續期手續,為長期需要往返粵港的車主帶來便利。
問:如未能透過電腦抽籤獲分配申請時間,登記資料會否自動撥入下一輪抽籤?
答:不會。有關登記資料並不會自動撥入下一輪抽籤。如有需要,可選擇參與登記下一輪電腦抽籤。
問:如何得悉申請進度?
答:申請人可透過運輸署「港車北上」網站查詢申請處理狀G,申請人可以看到包括「申請正在處理中」、「申請已轉交內地審批」及「申請已獲批准」、「申請已被取消」及「申請已被拒絕」的不同狀G。如申請處於「申請已轉交內地審批」的階段,申請人可前往內地「內地信息管理服務系統」直接查詢或透過客戶服務人員進一步查詢內地相關部門審核申請情G及所需的手續。
問:已透過電腦抽籤系統獲分配遞交港車北上的申請時間,但錯過獲分配的指定時間遞交申請,是否仍可遞交正式申請?
答:不可以。必須在獲電腦分配的指定13個曆日內遞交申請。如未能於指定時段內遞交申請,可選擇參與登記下一輪的電腦抽籤。
[活在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