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外斬毒案脫罪被告 巴漢囚14年
【明報專訊】涉毒品案男子兩年前在觀塘裁判法院獲撤控,男子離開法院時遭巴基斯坦漢斬傷雙腿,最後截肢。警方以傷人罪拘捕巴漢,並在其單位發現大麻。巴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和藏毒共兩罪,昨於高院判囚14年。法官斥被告有預謀犯案,僅為報酬受僱斬人,摧狳ぁD一生。
被告Khan Faizan Ali(27歲)從巴基斯坦來港,被捕時任外賣員。辯方求情指出,他因父親不幸中風,向財務公司借貸,獲悉斬人報酬10萬元,事後卻不獲分文。法官胡雅文表示,被告財困和父親病重是比重低的求情因素,他在鬧市斬傷事主,並針對較脆弱的身體部位揮刀,構成加刑因素。法官續稱,事主截肢後不便走動,即使能用拐杖,仍受傷口疼痛折磨,而且經常發噩夢,擔心再次受襲。
法官提到,事主曾任司機,受傷後無法工作,被告行為完全摧狳ぁD正值壯年的人生。法官就傷人罪採納21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監禁14年;藏毒罪的量刑起點為6個月,減至4個月。被告兩罪同期執行,總刑期14年。
案情指,一名男子於2023年1月19日戴口罩、帽及外賣平台外套在觀塘裁判法院外徘徊。早上10時半,事主徐智恆(案發時33歲)步出法院,致電友人通知獲撤控的喜悅,被告一路尾隨事主。事主經過觀塘游泳池時,被告從後用牛肉刀斬向事主背部及腿部,事主由救護車送院。警方在場發現裝有牛肉刀的膠袋,刀刃血漬驗出事主DNA,膠袋則驗出被告指模。
事主雙腿背部中刀 左腿截肢
事主左腳和右腳各有超過10厘米裂傷、背部有兩處10厘米裂傷、左膝蓋以上大腿做截肢手術。事主先後送入深切治療部和骨科病房,其後接受康復治療。警方調查揭發被告躲於九龍一酒店,在房間發現裝有3.8克大麻的茶包、大麻研磨器和煙紙。被告被捕後承認吸食大麻,但拒絕回答關於傷人案的問題。
【案件編號:HCCC 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