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白衣人串謀販毒囚16年8月 官斥利用少年運入港 與7.21案分期執行
【明報專訊】有2019年7.21元朗暴動前科的「白衣人」,招攬未成年人接收毒品包裹,販運市值近571萬元的可卡因。他承認串謀販毒罪,昨於高院判囚16年8個月,刑期與「白衣人」案的5年3個月分期執行。法官指出,被告在案件角色不止是運毒者,更利用年輕人和將海外毒品運入香港,構成加刑因素。
首被告王浩昇(現30歲)與次被告陳曉東(現27歲)共同承認一項串謀販毒罪。王浩昇有暴動和串謀傷人的定罪紀錄,早前在區院判囚5年3個月。資料顯示,王在7.21「白衣人」事件持藤條進出車廂,2023年7月該案首次提堂,2025年1月判刑。高院法官陳慶偉昨考慮販毒案的情節,將王浩昇判監16年8個月,全部刑期與「白衣人」案分期執行。至於陳曉東有傷人和販毒案底,判囚17年4個月。
巴西空運含可卡因肥皂到港
案情稱,海關人員2021年6月6日在機場亞洲空運中心檢獲從巴西送出的12個紙箱,內有70塊肥皂,含4173克可卡因。收件人為姓Nguyen男子,報稱居於石硤尾h。翌日一名16歲謝姓少年前往機場取貨,並出示收件人的授權書。海關以假紙箱冒充可卡因,謝將紙箱運至元朗八鄉,聯同王浩昇和陳曉東卸貨。
海關人員表明身分,拘捕在場多名男女,包括王浩昇、陳曉東、謝姓少年、王浩昇的15歲女友,以及另一名15歲少女。王在警誡下聲稱自己協助債主「阿健」取貨,以換取5000元報酬,負責將貨品放在地上;陳曉東則指證王招募別人收貨。
指示次被告尋代罪羊收包裹
海關檢查王浩昇的手機WhatsApp紀錄,發現王曾向陳曉東表示,若取貨工作成功可分發8萬至9萬元,若不成功則獲發3萬元。王亦茬祐銦u豬仔」代收包裹,指示陳監視「豬仔」工作,一旦事敗後果嚴重。事發之前,陳向王匯報「豬仔」因害怕被捕不願收貨,王指示陳製作收件人的授權書,並茬秧N貨物帶往芝麻嶺,可獲取兩萬元報酬。
根據手機紀錄,王浩昇分別向「阿健」和「KK」匯報取貨進度和發送卸貨影片,提及「新豬仔」(即謝姓少年)以為收取淘寶貨物,毋須帶身分證。Nguyen手機對話則提到事敗要收取「安家費」。專家指出,本案檢獲的可卡因市值逾571萬元。
【案件編號:HCCC 3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