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錢債申索各自部分成立 齊惜福裁付建築公司6萬 梁唐青儀或上訴
【明報專訊】前特首梁振英妻子梁唐青儀發起的非牟利機構「齊惜福」,遭建築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共約21.7萬元裝修工程尾款連訟費;齊惜福一方提出3項反申索,追討租金損失及善後工程等共22.5萬元。小額錢債審裁處昨以英文宣讀判決,雙方申索均部分成立,扣除成功反申索的款項,梁太一方最終需支付逾6.3萬元;3案均無訟費命令。散庭後梁唐青儀問法庭「可唔可以上訴謘H」
申索人為「意·建築」(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為齊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梁唐青儀昨有到庭應訊。
建築公司索尾數訟費
齊惜福反申索租金損失等
開庭時,審裁官李毅就案件要求申索方進一步澄清,稱留意到有文件顯示冷氣等工程的申請代表為另一間工程公司。申索方陳姓代表稱,「意·建築」並非持牌公司,故或有需要交予其他承建商處理。陳解釋時一度語帶激動,稱與被告方過往曾合作,若申索方表現如此強差人意,「做乜搵我做」,「我都係賺錢隉v。
梁唐青儀:工程混亂延期
梁太回應時則重申工程混亂、延期、「判鰲X判」,有合理理由才將工程人員趕離,否則「點對得住捐錢畀我]齔蔽齱K…我]唔能夠咁樣謘C」
據申索書,本案涉及被告於2021年1月18日、5月4日、6月3日,委託申索人安裝冷氣設備、電力項目系統設備,以及裝修長沙灣麗閣h麗薇樓地下5A及B號舖。就電力項目,李官指申索方並非註冊電力承辦商,裁定被告方成功反申索1.75萬元。就冷氣設備和裝修,李官分別認為工程大致完成及曾經施工,被告方未能提供證據支持指控,須付逾2.55萬元和5.55萬元。
庭上拍照 唐:只是拍攝文件
散庭後,雙方表示未能釐清金額,書記遂取出文件以中文解釋。梁太問可否就結果上訴,書記解釋雙方可於7個工作天內向審裁官提出覆核申請,或向高院原訟庭提出上訴許可。此外,休庭等候裁決期間,書記提醒被告方人等勿在法庭內拍攝,梁太表示「只是拍攝文件」。
【案件編號:SCTC 39015/21、3792 & 50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