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鬱病漢疑倉促接受安樂死 家人起訴兩級政府求償
指當局對醫助死亡管理不當 精神病患缺乏保障
【明報專訊】卑詩省一名患有躁鬱症及慢性背痛的男子,獲批准接受醫助死亡(MAiD)後,被指曾希望尋求其他治療方式,卻在醫院精神病房接受治療期間獲准外出,最終在診所進行MAiD,家人入稟向聯邦及省府索償,質疑因MAiD管理不當導致事主非正常死亡,現行框架也對同時患有精神及身體疾病的人士缺乏保障。
根據家人上周五(13日)向卑詩最高法院提交的民事索償通知,代號JMM的52歲男子育有3名孩子,有長期精神疾病史,2013年被診斷患有包括躁鬱症在內的精神疾病,同時受慢性背痛困擾,但其疼痛既非極度嚴重也非無法治癒,因此不符合醫助死亡的法定資格標準。
文件續指,雖然存在不符合MAiD資格的因素,包括外部財務壓力的影響以及缺乏給予知情同意的能力,但JMM最終錯誤地獲批准接受MAiD,「在獲得批准後,JMM曾表示不想繼續進行該程序,並希望尋求其他治療方法減輕所遭受的痛苦。」
2022年底家人根據《精神健康法》獲得法院命令,將JMM送往溫哥華聖保祿醫院(St. Paul's Hospital)的精神病房接受治療,主治醫生得悉JMM已獲批准接受MAiD,但認為他不應該進行有關程序,因精神疾病損害了其同意能力。
家人指JMM在該醫院接受治療期間獲准外出一天,同日下午他前往診所接受MAiD,家人質疑過程中涉及疏忽,並因MAiD管理不當導致JMM死亡。家人也聲稱直至JMM接受MAiD後才得知他離開了聖保祿醫院。
JMM的家人認為,雖然MAiD規定不允許只患有精神疾病的人透過醫療援助結束生命,但當一個人同時患有精神及身體疾病時就不受限制,「這種情況導致包括JMM在內的弱勢群體,面臨由國家促成更高的倉促醫助死亡風險,並因現行法律的不平等保障構成歧視。」
針對非正常死亡索償,家人聲稱源於MAiD的不當管理,因JMM沒有資格及能力在法定框架下同意進行MAiD,因此不應獲得醫療協助死亡,「JMM的死亡是由於促進MAiD的醫生和機構的錯誤行為,以及聯邦和省府對MAiD的違憲監管造成。」家人也希望法官裁定現行管理MAiD的聯邦及省法律框架違反了《加拿大權利和自由憲章》,導致JMM的生命權、人身安全權以及平等保護權受侵犯。
訴訟答辯方包括聯邦司法部長、卑詩省衛生廳長、溫哥華沿岸衛生局及營運聖保祿醫院的天佑醫療護理機構(Providence Health Care),各方均未有就訴訟發表評論,所有指控也未在法庭上得到證實。
此案是近月MAiD框架第二次受到法院審查,今年10月下旬一名代號NB的53歲阿省女子原本計劃在溫哥華一間診所接受醫助死亡,但其同居伴侶在進行醫助死亡前一天申請中止該程序。NB被診斷出患有躁鬱症及一種名為「靜坐不能」(Akathisia)的疾病,其特點是坐立不安、恐懼、激動、無法靜坐及皮膚出現灼熱感,伴侶聲稱NB在阿省被拒絕接受MAiD,但在與卑詩省兩名醫生進行視訊通話評估後獲得批准。
伴侶指NB患有精神健康問題,迄今未得到適當治療,因此NB希望申請MAiD,「我相信NB的精神健康問題,以及藥物使用引起的症狀,會影響她作出與MAiD相關決定的能力。」
法官指NB的情況似乎是一種精神健康狀況或疾病,與任何身體狀況沒有聯繫,且可以相對較快地進行治療,因此頒令阻止NB接受醫助死亡。該法官又指,卑詩省存在一個需要審視的重大問題,即當有人根據MAiD豁免條款選擇醫助死亡時,是否應該受到司法監督。
2021年聯邦參議院通過法案,從2023年3月起將MAiD範圍擴大至嚴重且無法治癒的精神疾病患者,但政府在法案生效前宣布延期一年,今年再宣布延期至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