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兇殺案揭逾億投資煤礦資金 兇手伏法前轉到大溫購8豪宅
【明報專訊】一宗由錢債糾紛演變的中國命案揭發逾1.1億元大溫區涉嫌地產詐騙案,溫哥華和本那比在2010年成交的多楝豪宅是這場糾紛的焦點。
該案在卑詩和中國法庭審理接近7年,案中富商楊先生(Changbin Yang,譯音)的妻兒跟兇手的妻女就有關物業對簿公堂。死者家人在卑詩最高法院透露,商人倪先生(Long Ni,譯音)承諾,會將楊氏的1.13億元資金投資在中國的煤礦,然後將所賺利潤分一半給對方,但倪氏卻將大部分資金在本那比和溫哥華購買物業。
主審法官肯特(Nigel P. Kent)上月頒布的判詞披露,該名楊氏富商「在中國被殘殺」,而死者家人則指,殺人動機是為了逃避還債。倪氏在中國落網3年後,在2020年伏法。肯特上月裁定訴訟可以繼續進行,有關官司聚焦於溫哥華西區豪宅林立的克里斯戴爾(Kerrisdale)和桑那斯區(Shaughnessy)5個物業,原告人指該等物業是倪氏以欺詐手段購買的,並登記在倪氏遺孀或已長大成人的女兒名下。
據悉,倪氏利用來自中國的1.13億元在溫哥華和本那比買入8個豪宅,成交價約100萬至1000萬元不等,而該等物業在倪氏妻子陳女士(Li Juan Chen,譯音)和女兒的名下,但已被釘契。
其中一個位於西33街的物業估價500萬元,法官肯特允許在一定條件下將之出售,以幫助緩解倪氏遺孀的財務困境,並償還拖欠已遇害富商家人的部分款項;不過,由遇害富商遺孀牽頭的原告人認為,「陳氏山窮水盡的說法並非屬實」。
在死者家屬就大溫物業興訟近7年後,該案定於2026年 1 月進行全面審判。
卑詩商業議會(Business Council of B.C.)代表威廉斯(David Williams)和西門菲沙大學(SFU)前教授戈登(Josh Gordon)的研究顯示,案發期間從中國流入澳洲和加拿大地產市場的資金暴增6倍,特別是2016年至2019年。
加拿大柏文專家斯克林科(Jordan Scrinko)估計,在中國人到海外購買物業高峰期,溫市多達三分之一物業投資是來自中國,多倫多的數字也相若。
此案雙方涉及的大多數家庭成員都已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但許多人長期居住在投資資金的來源國中國。
溫哥華移民律師海曼(Sam Hyman)認為,該宗錯綜複雜的案件揭發了許多更大的問題,其中之一就是倪氏是如何擁有這些資金,以及在約10年的時間裏,如何從中國匯走多達1.13億元的資金。
多年來,中國法律一直不允許居民每年從國內轉移相當於5萬美元以上的資金。因此,海曼擔心倪氏和其他成千上萬在加拿大的中國投資者一樣,找到將巨額財富撤出中國的方法,儘管中國有貨幣管制。
海曼還擔心,加拿大政府、銀行、開發商和房地產中介均對此類交易視而不見,儘管有各種法律要求他們核實住房投資資金的來源,而該等案件表明一些跨國家族如何試圖迴避向加拿大稅務官員申報其在全球範圍內的全部收入,如何通過代理人隱藏真實的不動產所有權,如何將資金洗出中國,以及如何濫用加拿大的移民計劃,特別是那些旨在吸引富人的計劃,其中一些計劃已經終止,而涉及欺詐的案件引發許多「關於移民安全和背景調查是否充分、核實投資者外國資金來源的努力是否充分……以及加拿大在涉及住房存量時是否認真執行反洗錢法 」的問題。
海曼又說,另一個弊端是,因可疑的跨國住房交易而引發的複雜訴訟可能會拖上數年,最終往往會讓加拿大納稅人花費大量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