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兩次調整時鐘 坊間續爭論 官方無定案
【明報專訊】夏令時間已從周日凌晨2時開始,但每年兩次調整時鐘的做法在坊間仍爭論不休,當局也未有定案。
官員一直致力創造一個符合政治邊界、經濟需要和自身晝夜節律的時區,但將時間調快或撥慢一小時的做法,多年來反對聲音此起彼落。大多數反對者希望永久保持夏令時間,並指冬天較遲日落的額外好處。最近一次有組織爭取夏令時間的活動發生在2022年,當時美國國會審議《陽光保護法案》,儘管該法案於同年3月獲參議院通過,但眾議院從未就該法案表決,隨著隔年1月國會休會,《陽光保護法案》也隨之胎死腹中。
但該項命運多舛的法案為渴望冬天較遲日落的加拿大民眾帶有曙光。時任卑詩省長賀謹發貼文回應該法案最新進展時說:「對於剛剛不得得應付因調整時鐘而造成干擾的卑詩家庭來說,這讓我們朝著永久結束調整時鐘做法又邁出一步。」
儘管沙省和育空地區大部分地區全年實行中部標準時間,但本國幾乎個人仍需每年3月和11月調整時間,此舉擾亂日程安排和睡眠周期。
夏令時間的支持者認為,其好處大於潛在的壞處。華盛頓大學法律系教授卡蘭德里洛(Steve Calandrillo)早在2020年就指,全年夏令時間使晚間通勤更安全、減少罪案、有助於節能和提高睡眠質素;但此舉也會帶來一些經常被忽視的問題,最大而且明顯的變化是日出延遲,在隆冬期間,本國大部分地區的日出要到上午9時或之後才出現。
除了缺乏早晨陽光之外,永久夏令時間還有其他問題,較暗的早晨會增加城市和社區步行通勤的危險,而在冬季期間,將迫使很多幼兒冒黑步行上學或等候巴士,還會使能見度低和寒冷氣溫持續到早上的通勤時間,可能使民眾在道路結冰或被雪覆蓋的早晨開車上班更危險。
即使美國國會審議另一項法案實施永久夏令時間,也不能保證它可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