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到用時:超越百年的勇氣
【明報專訊】《梅岡城故事》於1961年獲得普立茲小說獎,當時評審的評語,其中一點認為這故事能以小見大,通過小女孩之眼、在一個小城鎮發生的案件,寫出當時美國南部種族歧視的問題。雖然故事有傷感之處,但仍然能以幽默、充滿同理心、具影響力的筆觸表達。故事涉及種族歧視、偏見、公平、勇氣等價值觀思考,也因此為學校列作選讀書單。
偏見與歧視
偏見(Prejudice)指對某一特定的人存有主觀、負面的成見,一般受文化及社會影響,這些預設的定義或想法令人們盲目相信,變得難以客觀接受及分析看到的資訊,或打破刻板印象。
歧視(Discrimination)則指與個人特質無關、僅因身分、社會地位、種族等外在原因而給予不平等對待,例如種族歧視(Racism)、性別歧視(Sexism)等。
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
美國於18至19世紀有合法的奴隸制度,而大部分奴隸均為非洲後裔,黑人奴隸完全喪失人身自由,社會奉行白人至上主義(White Supremacy)。雖然1865年底頒布《憲法第十三號修正案》,正式廢除奴隸制度,但隨後實施種族隔離,例如只得白人有投票權、黑人不能與白人共用洗手間等。普立茲獎評審特別提及美國南部,是因為1930至1960年代美國南部的種族歧視尤為嚴重,當時未有民權法列明種族歧視是犯法的行為,對非裔美國人普遍有差別待遇,他們常常遭受種種不公(如裁決等)。
《梅岡城故事》出版的時候,正值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1950至1960年代)高峰,有非常強烈呼聲結束種族隔離,著名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便是在此時期活躍。美國於1964年頒布民權法,列明種族歧視為犯法行為,隨後通過《選舉法案(1965年)》確立黑人的選舉權等,才算正式結束種族隔離政策。不過,美國的種族歧視問題至今仍時有所聞。
而書中多次用「黑鬼」等詞為1930年代慣用詞,現今均以「非裔美國人」來稱呼。「黑鬼」一詞被視為帶侮辱的形容詞,如今多不用。
勇氣
有關「種族歧視」的探討,在1930至1960年代的美國最為熱烈且深刻,《梅岡城故事》正巧對上,因此引起迴響。當時現實中極少出現白人為非裔美國人辯護,甚至站在同一陣線的情形,故事中的白人律師爸爸可謂「反其道而行」,不懼四面八方的壓力和成為全民公敵,堅持不違背良心原則,全力為年輕黑人辯護,亦獲視為「勇氣」之舉。有評論指書中傳遞「勇氣」的價值觀:
//在我們這個世界,有樣東西會讓人失去理智,即使再怎麼努力也無法公平對待。當白人的證詞對上黑人的證詞,向來都是白人佔上風。這些雖然醜陋,卻是生活的現實。//
//總不能因為一百年前已經失敗過,就不努力試着贏一次吧。//
//……不要以為手上握着槍的男人才叫勇敢。所謂勇敢就是明知會失敗仍勇往直前,而且堅持到底。你很少贏,但有時候總是會的。//
文‧鄭惠霞
圖‧wildpixel@iStock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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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笈中文 第09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