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9市研協同立法 涵開發招商保育旅遊
【明報專訊】廣東省2023年立法工作會議月初舉行,提出廣東省將在區域協同立法上繼續探索,包括研究推進大灣區內地9市在推進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協同立法。會議還披露廣東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共安排繼續審議的法規案3項、初次審議的法規15項、預備審議項目24項。
明報記者 陳子凌
就區域協同立法,會議提出要圍繞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創新省市協同立法工作機制,拓寬區域協同立法的範圍和領域,提高區域協同立法的質量效益。在安排部署上,會議指出要結合廣東和各市實際情G,分區域、分領域,研究推進大灣區9市在推進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協同立法。
同時,聚焦環珠江口區域,加快推動大灣區珠江口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的區域協同立法,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圍繞製造業當家和產業有序轉移,在產業項目導入、園區開發建設、聯合招商引資、利益共享機制等方面加強區域協同立法,推動產業共建共強。此外,省人大將指導各地在跨區域生態保護、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歷史文化保護、交通出行、文化旅遊資源共享等方面展開協同立法,合力推動保護環境。
潮汕3市協同立法護潮劇創先例
近年來,廣東省人大在協同立法方面已有不少探索及嘗試,例如汕頭、潮州、揭陽三地的潮劇保護傳承條例,是廣東3個地級市首次展開的區域協同立法,也開創全國在文化領域協同立法的先例。
專家:各地立法權限不同成難點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港澳及區域發展研究所副所長文雅靖對本報說,若不同城市間有共同訴求,例如環境保護、公共基礎建設互聯互通等領域,推動協同立法相對容易;但難點在於各地立法權限不同,如深圳、珠海有特區立法權,其他非特區城市沒有。文雅靖續說,目前加快探索大灣區內地9市的協同立法,關鍵在於凝聚共識;粵港澳三地在立法程序等方面差異較大,但未來也可以「示範法」模式推進協同立法。
另據廣東省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南沙深化粵港澳合作條例》將於7月初審,另外由省教育廳、文旅廳、科技廳負責的《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青少年交流條例》,以及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的《廣東省數據條例》,亦將於年內推動預審工作。
研數據條例 統一全省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4月13日在香港舉行的2023數字經濟峰會上,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長楊鵬飛指出,《廣東省數據條例》是全省統一的數據流通交易管理規定。他還透露,廣東省正研究推動將數據生產要素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廣州市海珠區及深圳市南山區已獲批展開數據生產要素統計核算試點,若可行,則日後數據要素將納入GDP核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