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閒足球賽鏟波致對手重傷 男子判賠逾10萬元
【明報專訊】北溫一場休閒足球賽樂極生悲,一球員因「鏟波」破財逾10萬元。
事發於2018年5月22日北溫一足球場,根據卑詩最高法院裁決顯示,被告考克斯(Karl Cox)在賽事期間作出「鏟波」動作,致使原告人米勒(Jordan David Miller)失足摔倒地上,並造成肩膀脫臼。考克斯當時因此收到一張黃牌,而米勒所屬球隊則獲一次罰球。
主審法官貝克(Wendy A. Baker)表示,考克斯的身高比米勒高3吋,兩人體重相差40磅,而根據米勒的隊友在庭上作證稱,考克斯是從米勒身後鏟波,致使米勒沒有機會就此作出反應緩減衝力。
儘管考克斯堅稱當時鏟波只為搶球,並非蓄意讓米勒受傷,但在庭上作供的部分球員認為,這次屬「危險、不尋常和太過分」舉動,所有證人均一致同意,考克斯當時鏟波動作不大可能讓他成功搶球。
至於涉事球證亦表示,他曾考慮向考克斯出示紅牌,但最後決定疑點讓他得益,不過他認為有關動作「粗暴、魯莽或過分暴力」,故向該球員出示黃牌警告。貝克認同證人的說法,並認為被告的行為「危險而且魯莽」。
代表原告的律師指出,原告雖然簽下同意書,明白球賽有某些風險,但不包括這程度,「這真的是由法庭決定是否已超越我方(原告)參加體育賽事時所同意的門檻。」
貝克指出,考克斯的行動致使米勒嚴重受傷,而傷者因此而生活改變,前者應為此負責。法官最後裁定,被告需向對方支付賠償金「另加相關費用和支出」合共103,764.11元。
休閒式體育賽事引發的訴訟雖屬罕見,但近年也發生過。安省一休閒式冰球員因2020年一場賽事中,在毫無心理準備下被撞倒至造成改變其一生的創傷後,獲賠償逾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