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暴動8人囚44至56月 官:非十惡不赦「判刑不忍」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8人包括YouTuber易卓邦涉油麻地暴動案昨日在區院判刑。法官練錦鴻形容,案發現場源源不絕的燃燒彈恍如「地獄圖」,為社會事件中最大型、最激烈暴力場面,可謂「高潮」,亦對社會大眾心理「挖出一個極大傷口」。練官稱,大部分被告年輕初犯,非十惡不赦,判監令社會有所損失,他們在受壓迫環境下犯案,判刑時感困難甚至不忍,但仍須判囚反映刑責,減刑後判處8人監禁44至56個月。
暴動罪成8人為女學生張永尚(現年21歲,下同)、女學生林阡晴(26歲)、學生廖康良(22歲)、公司經理李屏樂(63歲)、商人易卓邦(28歲)、無業的李家維(26歲)、潘永杰(22歲)及送貨員區海峰(23歲)。廖康良另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成,李屏樂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稱受壓迫環境下犯案
燃彈源源不絕如「地獄圖」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本案並非即興發生,數天前有人呼籲營救理大,示威者沿茖けo的加士居道和彌敦道,可到校園救被困人士及阻止警方執法,雖然未必有如軍隊部署,但有一定安排,估計示威者有近千人。案發時有人投擲源源不絕的燃燒彈,恍如「地獄圖」,無人受傷只因警方具裝備和訓練;事件癱瘓九龍心臟地帶,造成經濟損失,有損本港安全法治形象,導致社會兩極分化。
YouTuber易卓邦囚50月
官:他應是社會棟樑
練官稱,對年輕初犯被告判刑時感困難,但被告已是成人,須判囚反映刑責,除了區海峰,以60個月為其餘被告量刑起點;其中易卓邦畢業於中大法律系,他曾在律師樓短期實習,及後在製作公司拍攝網上短片,他表示後悔及非崇尚暴力,社會賢達等為他撰寫求情信,稱他有抱負和活力,且常做義工。練官對他判刑深感不安,稱他應是社會棟樑和接班人,惟不可縱容違法破壞社會,判他監禁50個月。
至於中大生潘永杰,練官稱他品學兼優,是對社會有貢獻的精英,考慮到師長為他求情,判監48個月。
六旬漢盼盡快出獄照顧癌妻
練官續指,當時社會風氣「狂歡」及有情誼連繫,或令智商中下、需接受精神治療的廖康良參與社運;李家維因好奇驅使到場,可能入世未深;攜帶雷射筆旁觀的李屏樂參與程度低,他期望盡快出獄照顧患癌妻子,但他在場挑釁是火上澆油,讓示威者感其道不孤,上述3人同被判監50個月。
掟燃彈、抵抗警 認罪青年囚44月
至於另外3名被告,張永尚逃離時被截獲,林阡晴攜急救用品到場,兩人被判囚56個月。被指投擲汽油彈、抵抗警員的區海峰,量刑起點上調至66個月,因認罪獲減刑,被判監44個月。
同案學生黃銘昊(18歲)承認暴動罪,被判入勞教中心;清潔工人朱偉雄(42歲)則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636/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