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判囚上訴 聆訊未排期
【明報專訊】前年26名民主派人士涉煽惑及參與六四集會,其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記者何桂藍不認罪,審訊後3人均被裁定罪成,黎智英及何桂藍不服定罪及刑期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另外,2019年7.28上環暴動案被判處監禁的7人,以及就派發港獨傳單被判監13.5個月IVE文員,亦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3宗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黎智英及鄒幸彤在區院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去年12月被判囚13個月和12個月;何桂藍就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囚6個月。
至於7.28上環暴動涉及15人案件,受審後暴動等罪成的其中13人,上月被判入獄3年半至4年,法官斥有人背後促成當日「血腥嘉年華」,判其中7人監禁。陳澤峰、陳永琪、張雯曦、梁志鵬、廖紫婷、彭雨彤及布紫晴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文員曹雪芯涉前年製作及派發宣揚港獨傳單,她承認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年1月被判監13.5月。她不服判刑,已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CACC1、29、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