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教師劏房藏喉管炸彈囚4年
【明報專訊】警方去年1月在旺角一劏房搜出涉嫌喉管炸彈等,一名男補習教師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稱,沒有證據顯示涉案爆炸品用途,但引述案例時指出,除為非作歹並無其他用途。其住所位於繁忙地區,且有不少弱勢社群住在劏房,加上炸彈具不穩定性,與高度易燃物品一同放置,一旦引爆會造成嚴重傷亡。
官指嚴重:一旦引爆致傷亡
謝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被告黃棨騫(22歲)的求情信顯示他有悔意,在還押一年多已深切反省,家人及朋友的求情信亦指他心地善良及有責任心。
惟謝官稱案情嚴重,年紀輕非輕判理由。被告住所搜到多樣示威者常用裝備,包括頭盔、防毒面具、避彈衣等。考慮案發的時間性,認為被告很大機會在示威場合使用爆炸品,或會導致多人嚴重受傷,故以6年為量刑起點,認罪後扣減至4年。旁聽人士聞判刑後高叫「生日快樂!」、「撐住呀!」。
求情見悔意 認罪減刑兩年
被告與兩名人士於去年1月14日離開利民大廈後被警方截查。警方搜身時搜獲3條鎖匙及一部電話,並使用其中一把鎖匙進入該大廈的劏房搜查,發現懷疑草本形態大麻、懷疑喉管炸彈、大量火柴及火柴頭等。警方亦檢獲木炭、一罐丙酮、一樽酒精及含有辣椒粉的攪拌機,部分為易燃有機溶劑。被告被捕後保持緘默。
警方同日晚上疏散大廈居民引爆炸彈,炸彈的金屬管長20厘米、直徑約5厘米,引爆後更發現升降機金屬有損毁。專家稱,炸彈會產生熱力及碎片,爆炸時碎片可遠至50米,有潛在引致受傷及死亡的風險。
【案件編號:DCCC 13/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