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批染疫印度領館職員免檢 衛署致歉
【明報專訊】過去一周本港錄得51宗新冠肺炎輸入個案,35%由高風險地區印度抵港,上周一名印度來港的25歲男子獲豁免檢疫,回寓所後確診,衛生署昨證實患者為駐港領事館人員,但不屬可獲豁免強制檢疫的級別,即應到酒店檢疫,而非只接受14日醫學監察,該署就安排有誤致歉。
該男子上周四由印度返港後入住薄扶林薄扶林花園6座,翌日確診。衛生署表示,他由印度出發前已從當地政府認可檢測機構取得陰性結果,抵港後向衛生防護中心人員提供駐港領事館人員身分證明,人員據其獲豁免檢疫身分做出檢疫及檢測安排。他在機場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樣本後獲准離開,由領事館安排專車送返居所醫學監察14天,同日對病毒呈初步陽性。據病人所稱,他抵達居所後獨留居所,沒外出。
外國政府領事回港後可獲豁免檢疫,不過衛生署稱衛生防護中心跟進個案時,從相關政府部門得悉該男子雖為駐港領事館人員,但非屬可獲豁免強制檢疫的級別。按現行政策,他由指定高風險地區抵港,即須在酒店房間檢疫14日,衛生署就檢疫安排有誤致歉,已提醒相關人員謹慎處理,避免同類情G再出現。
增一本地個案 連續3日無源頭不明
本港連續3日沒錄得本地源頭不明個案,昨增15宗確診有14宗屬輸入個案,由美國、印度、印尼等9國抵港,包括3名機組人員。唯一本地個案與患者有流行病學關聯,該21歲女子為帝苑酒店員工密切接觸者,由檢疫中心送院。
提供不潔共用毛巾 魚店被控
另外,食環署昨稱,土瓜灣木廠街一間售賣魚類的持牌新鮮糧食店向顧客提供不潔共用毛巾,該店經營者因違反《食物業規例》被控,是食環署首次就有關情G提出檢控。根據《規例》,任何人未按規定保持物品清潔及不受有害物質沾染,最高可罰1萬元及監禁3個月。
(疫情第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