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具煽動意圖」 警:徵意見後改控藐視 鄭:比其他人 我案微不足道
【明報專訊】區議員鄭麗k今年3月被捕,警方當時指稱她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具煽動意圖」罪,惟律政司沒有以該罪名起訴她,改控以「藐視法庭」,指她違反法庭臨時禁制令。警方昨日見記者表示,就本案徵詢律政司意見,最後選擇以民事「藐視法庭」處理。
被判緩刑的鄭麗k在庭上聽取求情時不時取出紙巾拭淚。她步出法院後表示,「比起其他弟兄姊妹、其他手足,我的案件可以說是微不足道」,對裁決鬆一口氣,寄語「大家加油」。
對於警方是否滿意判決或會否提出上訴,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范俊業沒正面回應,只稱歡迎法庭裁決,認為有阻嚇作用,又強調警方不會視被捕者背景而針對,「無論社會地位有多崇高,他(們)的工作是什麼,我們(警方)一樣不偏不倚執法」。
范俊業說,至今有超過3800名警務人員遭「起底」,超過10人就網上「起底」行為被捕。另外,警方已將16宗涉嫌違反禁制令的案件轉交律政司跟進,以徵詢法律意見,有兩宗案件將於12月聆訊。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