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刊憲,今日凌晨起由內地抵港、及抵港前14日曾到內地者,必須接受強制家居隔離檢疫,違者可罰款及監禁,政府多次強調要受檢疫者「自律」、訴諸「公民責任」,毋須戴上電子手環監察行蹤,只會抽樣突擊檢查。對於受檢疫者可自行乘車返住所,同住家人可繼續自由出街,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直斥措施「兒戲」,亦有醫生批評執行粗疏,憂慮家居隔離會導致SARS時期淘大花園翻版事件。議員亦斥如同「A貨」隔離。
違者可囚6月 5?7午夜失效
特首林鄭月娥會同行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訂立《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附屬法例,除了4類人獲豁免,其他抵港前14日曾到內地者,均須接受14日強制檢疫,違者最高可罰款2.5萬元、監禁6個月。法例昨日刊憲,設日落條款,今年5月7日午夜失效。
自行到申報住址檢疫14天
同住家人不需隔離
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昨稱,根據衛生署評估,「此類人士風險較低」,可於家中接受檢疫,其間禁止離港,家人則不需隔離。至於非香港居民,如已安排入住酒店或其他住所,將於該處接受檢疫;若無法安排住所,則會在政府安排的設施檢疫。她稱政府會向入境者派發「信息包」,提供個人及環境衛生等資訊。
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長(食物)鄭鍾偉稱,如入境者的入境簽注不足14日,將被拒入境;受檢疫者每日都要探熱及戴口罩,不能邀請友人或親戚到家聚會,政府期間會安排抽樣突擊檢查,亦會透過電話聯絡,有關人士毋須戴上電子手環監察行蹤,抵港後可自行乘車前往住所。
政府官員昨在記者會共提了7次「自律」。政務司長張建宗昨呼籲受檢疫者「本着社會意識、公民責任,充分合作、自律」。
警消息:3次找不到 衛署發隔離令
警方消息人士表示,警察會在關口維持治安,當有人拒絕與衛生署人員合作,如拒提供資料,警察會介入。他表示有明顯病徵者要送院,無病徵但在申報表報稱屬「確診者的緊密接觸者」則要送隔離營。至於接受家居檢疫者,須於兩小時內抵達指定地點,警察會以抽查形式,透過電話、WhatsApp聯絡或上門,若找不到受檢疫者會通知衛生署,兩次警告無效後,第三次再犯時,衛生署會發隔離令。
何栢良批評「措施兒戲,與市民期望落差甚大」,罰則不夠重、欠阻嚇力,「所有措施都靠人自律、靠突擊抽樣是不足夠,違反的懲罰又不夠重,有效性存疑,令我感覺(政府)只是在看香港時運低,還是時運高」。
感染及傳染病專科醫生曾祈殷表示,政策原意是好,但執行上「有點粗疏」,他質疑為何政府可下定論內地入境者是「低風險」。曾祈殷並指出,病毒可經糞便傳播,一旦有返港者患病,在隔離期間發病,屋苑污水渠非定時檢查、或居民未察覺U形渠需經常加水,「會否有可能成為(SARS時期)淘大翻版?」
議員斥「A貨隔離」 旅客住酒店無法監察
民主黨黃碧雲形容措施是「假隔離」,斥政府無任何追蹤機制,並認為同住家人被傳染風險高,批評措施不能減少社區爆發。建制派陳凱欣表示,執行上看不到可阻止社區擴散,形同虛設,舉例受檢疫者可自行乘車返回居所,有社區傳染風險。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斥政府方案是「A貨」自我隔離,稱如旅客入住酒店,難以監察他們「出走」,認為根本應暫禁旅客從內地入境。
住中英街港人入境亦須強制隔離
另外,沙頭角中英街邊境人流來往,或成檢疫漏洞。北區區議會主席羅庭德表示,據他了解,沙頭角、中英街原有3個來往內地香港的出入口,不少沙頭角居民在內地一邊的中英街買了樓居住,每日來回兩地。政府昨日公布新入境措施後,大批居民包圍沙頭角鄉委會,要求豁免隔離。羅庭德說,政府與居民開會後決定,如有香港居民經由中英街(內地範圍)進入香港境內,一律強制家居隔離14天。
明報記者
(武漢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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