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限制總統戰爭權力議案
特朗普:軍事行動不需國會批准
【綜合報道】美國眾議院通過無約束力的決議,要求總統特朗普停止對伊朗採取進一步軍事行動。特朗普重申,對伊朗發起軍事行動,不需國會批准。
美國眾議院辯論,要求總統特朗普停止進一步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的決議。眾議院昨日以224票對194票,通過限制特朗普戰爭權力議案。雖然議案沒有約束力,但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指議案並非無牙老虎,可阻止特朗普向伊朗開戰。
有民主黨議員認為,美軍日前擊殺伊朗革命衛隊領袖蘇萊曼尼是鹵莽,有需要通過決議,保障民眾安全。但共和黨議員認為蘇萊曼尼是頭號恐怖分子,特朗普下令擊殺的決定正確。
決議最終在民主黨議員支持下通過,交給參議院審議。
決議訂明,除非國會宣戰或美國面臨即時攻擊威脅,否則總統不得動用美國軍事力量對伊朗採取行動。
今次決議是基於1973年通過的《戰爭權力法》作出,但由於決議屬於「共同決議」,僅代表國會立場,不具法律約束力,亦無需總統簽署生效。但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強調,決議並非無牙老虎。她又批評,特朗普未有諮詢國會,就向伊朗發動不合比例的空襲,將美國和全球推向無法承受的戰爭。
軍事行動電光火石下作出決定
不過,有共和黨參議員批評,議案不合符國家憲法,民主黨人通過這項決議是在傷害美國,參議員麥考克說,「在這關鍵的時刻,我的民主黨同僚正在分裂國人,而非支持我們的總統。」
特朗普反駁眾議院的決議,說他下令對伊朗發起軍事行動,無需國會批准,又指,他有時需要在電光火石下作出決定。
另外,特朗普又表示,已批准向伊朗實施額外制裁,以回應伊朗襲擊美軍駐伊拉克基地。他形容制裁非常嚴厲,但未有透露制裁細節。
另一方面,聯合國安理會開會討論中東局勢。伊朗常駐聯合國代表重申,對美國駐伊拉克基地發動攻擊,符合聯合國憲章所賦予的自衛權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