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漢偕妻來港往匯豐銀行開設商業戶口,其間取出香蕉欲送予職員,其妻暗中把手表放在職員^底,當作小禮物以表心意。兩夫婦早前遭廉署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妻子昨認罪還押至12月16日判刑,丈夫則獲撤銷控罪。辯方求情稱,手表價值不高,為價值近400元的解放軍限量版手表;她為退休解防軍後勤部隊成員,不熟悉香港法律而犯案,遭裁判官質疑,「內地可以咁做咩?」 稱業務數以十億元計 申請遭拒 兩被告為居於北京的韓先利(67歲)及馬振蓮(61歲),案發時分別為香港匯霖國際財務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及獲授權簽署人。 案情指出,二人今年8月23日到匯豐銀行旺角分行為匯霖開設商業戶口,匯豐職員接待時一度離開房間,女被告馬振蓮把手表放於職員桌下。職員回房後,二人曾表示,其公司業務參多項中國大型國營基建項目,涉及數以十億元計。會面結束後,韓先利從袋中取出香蕉欲送予職員,但遭拒絕。 求情稱不熟港例 官:內地可以? 二人離開後,職員發現桌下有該手表,即時向上司匯報此事,並於同日致電馬查詢,馬表示,該手表為送予他的小禮物以表心意。9月13日匯豐以電郵通知二人有關開戶申請被拒,惟電郵無效。兩夫婦於11月離港時在關口被捕。 辯方求情時透露,馬振蓮是退休解防軍後勤部隊成員,涉案手表價值300至400元,為解放軍限量版手表。辯方稱,馬不熟悉香港法律而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質疑,「內地可以咁做咩?」嚴官續說,電郵無效,被告亦稱戶口處理數以億元計資金,質疑戶口用作非法用途,辯方解釋,電郵無效或屬溝通誤會,馬一直以微信與職員聯絡。 辯方又說,送贈小禮物為北京人與朋友交往習慣,贈送手表為感謝該職員「花時間解釋」。嚴官指出,被告「與職員完全不認識,講唔上係朋友關係」。嚴官說即時監禁屬必須,下令把案押後至12月16日判刑,以索取醫療報告及背景報告,其間馬還押候判。 【案發編號:KCCC26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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