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6年年初二凌晨發生旺角大衝突,「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圖)被控兩項暴動罪,案件經4次押後,昨日終在區域法院開審。開審前有市民戴口罩到庭旁聽,遭保安喝斥「除口罩」,又稱受司法機構指示。司法機構人員後來呈清並無此指示,解釋可能是與保安員有「溝通問題」。 司法機構稱無指示 「溝通問題」 被告畢慧芬(23歲)否認兩項暴動罪。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2016年2月9日凌晨身穿黑色外套及長褲、戴黃色冷帽、眼罩及白色手套,在西洋菜南街5至19號的「麥當勞」外掘起行人路的磚塊。 當日凌晨約4時及5時許,有100至150人戴口罩,分別在山東街、豉油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聚集,並向警方投擲磚頭等硬物,案發時被告亦在場。網上照片拍攝到被告手持磚塊,蹲在西洋菜南街「麥當勞」外,她身後有盛載磚塊的發泡膠箱及一團火。 2月9日清晨約6時,約200人在豉油街面向彌敦道方向,向警方封鎖線投擲磚塊,警方與人群之間有一個火堆。有傳媒拍攝到被告身處人群中最前方,她曾把物件拋入火堆中。有警長遭被告身旁的人投擲硬物擊中,眼角、前臂、小腿及膝頭受傷。 警方同年7月7日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承認案發時前往旺角,但聲稱只幫忙掘磚,沒有向警方扔磚。 另外,有公眾人士被法庭保安喝斥必須除口罩才可到庭內旁聽。記者詢問下,保安稱「司法機構咁講」,惟在場司法機構人員表示沒有下達此命令,稱可能是「溝通問題」。案件下周二續審。 【案件編號:DCCC570/18】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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