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周四(3日)裁定,社交網站facebook(fb)有責任按歐盟國法院要求移除仇恨言論等違法內容,而且案例適用於全球範圍。 裁決被視為歐盟監管機構勝利,但有人權組織憂慮各國對違法言論的定義不同,裁決或導致一國法院可下令刪除其他國家的社交網站帖文,削弱言論自由,尤其有利極權政府打壓異見。 目前歐盟的「電子商務指令」規定,科技公司毋須為用戶上載的資料承擔直接法律責任,亦沒必要監察平台上的所有內容,但歐洲法院指出,該法並沒阻止平台積極監管違法內容或重複出現的類似帖文。裁決又指只要不違反相關國際法,今次案例應適用於全球範圍,但強調僅限於歐盟成員國法院命令,即不適用於一般用戶舉報。 不適用於一般用戶舉報 案件源於奧地利綠黨成員格拉威什尼希(Eva Glawischnig-Piesczek)入稟法院,要求fb在全球刪除關於她的誹謗言論,最終當地高等法院將個案轉交至歐洲法院。fb批評裁決「破壞了長久以來一個國家沒有權力限制其他國家言論自由的原則」;英國人權組織Article 19則憂慮會侵害言論自由,「開創危險先例,讓一國法院控制其他國家的互聯網用戶可看到的內容。這可能很容易被濫用,尤其是人權紀錄較差的政權」。(金融時報/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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