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免費報章《都市日報》位於新蒲崗寶光商業中心的社址,被指自今年7月起未有繳付租金,拖欠逾百萬元租金及管理費等,遭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追租及收回單位。 原告為明華物業投資有限公司,即九龍新蒲崗太子道東698號寶光商業中心12樓的業主,被告為香港都市出版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本年1月3日與被告簽訂合約,由2018年11月16日租用上述物業3年至2021年11月5日,當中首年月租約24萬元,次年和第三年月租約25萬元。另外被告須支付每月逾5萬元管理費、差餉和地租。 入稟狀又指,被告自本年7月起沒再繳付租金等費用,連同利息至今共欠101萬元。原告雖曾發律師信追討,但被告仍未有繳付相關費用;故原告入稟要求被告繳付欠租,以及交回單位。 【入稟編號:HCA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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